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显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监理单位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处理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
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工程质量,而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无权干涉。有人认为监理就是监工,应该整天呆在现场,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的施工操作上。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