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业主把监理当作质量检查的工具,仅给监理人员授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投资、进度控制权(尤其是投资控制权)。
对于只授予监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权的工程,监理人员控制质量的难度就要大得多。这是因为业主未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承包商拿工程款不用经过监理批准,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一样能拿到钱,导致监理人员不能很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倘若业主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监理人员就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从而更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实行局部监理的工程,进度控制往往不能落到实处。而工程进度加快,就意味着业主投入的资金周转就能加快。没有实行全面监理的工程,其进度往往是失控的,因而也就影响了业主的投资效益。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到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