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
勘察分可行性研究,初勘,定测和补充定测4个部分。每个勘察阶段都有他的目的,先确定建筑的可行性,然后对地质水文情况做一个大致勘察,最后详勘需要弄清楚每一个地层岩土情况,需要做原位实验,土工实验,确定地基承载力,进而采取合适的基础形式和施工方法。
1、初勘
1查明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查明岩土类别、层次、厚度及物理力学性质;
2查明各种岩溶洞隙的形态、分布范围、规模、埋深、围岩和岩溶充填物的性状,提出岩溶洞隙的处理建议;
3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对建筑材料的侵蚀性,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及规律,人孔开挖后渗水速率,建议施工降水的措施;
4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提供设计所需岩土参数及基础方案建议;提供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的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值。提供设计比较用的各种桩型的力学指标及其实施的可能性。勘探深度范围内各土层的各项力学指标,探讨该工程采用浅基础的可能性。
5提供整治不良地质现象的地质资料、危害程度及建议。特别是涉及边坡开挖的稳定的评价报告,并有明确的判断、结论和防治方案。
6测试项目为:土样:天然含水量、天然重度、比重、液限、塑限、常规压缩试验、直剪试验。
7岩样:块体密度、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抗剪强度。测试项目满足规范要求。
2、定测
1、是定出使用者的用地范围及周边环境
2、是测绘科根据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测绘
3、最后出土地定界图纸,图纸所注面积就属合法使用范围。
3、补充定测
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整理应首先将既有地质资料和本阶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一起汇总分析,出现差异,分析原因,作出判断,然后按程序进行;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写内容可参照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要求编写,内容中应着重评价工程地质特征、各类工程地质条件、施工中应注意的工程地质问题;
3 利用补充定测阶段工程地质资料,补充、修改初步设计阶段详细工程地质图和详细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4 各类建筑物、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工点资料编制,应符合有关规定;
5 勘探、测试资料及其他原始资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