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
1、质量控制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建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建设监理记录。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建设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5)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7)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8)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9)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10)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2)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3)建立工程进度台账,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3、投资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2)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3)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定期与旋工单位核对清算。
4)按建设单位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4、安全建设监理
1)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处理。
2)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